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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清单》全文如下:   一、切实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   1.各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年初分别报同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研究审核,由党委办公厅(室)统一报党委审批。未列入年度计划、未经审批报备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一律不得开展。   2.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开展,同类事项要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要联合组团开展,不得多头布置、重复安排。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按程序报批,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校和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3.严禁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中设置“一票否决”或层层签订责任状。不得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4.严禁以调研指导、观摩交流等名义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针对中小学校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统一部署,杜绝不同部门多头和重复调研。   5.严格规范各类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基地等创建活动,精简流程,减少频次;未经盟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开展相关达标验收、评级、授牌工作。   6.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二、切实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   7.严格规范教育扶贫工作任务,不得硬性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承担教育扶贫以外的其他扶贫工作任务,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包嘎查村扶贫、驻嘎查村扶贫,不得给中小学教师下达定期走访贫困户、上门合影拍照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留痕”任务。   8.严格规范学校和教师参与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承担征地拆迁、校外小饭桌巡查、校车安全监管、防溺水校外巡查等工作任务。   9.严格规范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涉及中小学校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直接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布置任务,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教师开展相关工作。   10.严禁强制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征文、论文、案例、演讲比赛、座谈研讨、征求意见、学习交流等活动。   11.严禁各部门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教育宣传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由教育行政部门整体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安排进入校园;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的,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   12.严禁街道社区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频繁参与社区建设活动;确需教师参与的,经与学校会商后,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合理安排,不得强制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街道社区对教师参与有关活动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学校有权予以拒绝。   13.严禁强制摊派无关事务,不得把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庆典、招商、换届选举、接待展示等活动。严禁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等进入校园。   14.严格控制中小学校承担社会考试次数和教师监考次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要求中小学校承担社会考试任务。   15.严禁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参与微信公众平台或APP投票、点赞、答题、知识竞赛、推广宣传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严禁通过教师组织家长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信息采集、网络投票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三、切实减轻填表统计负担   16.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各类报表填写工作,精简填写次数和内容,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   17.严禁强制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填写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问卷调查、调研材料、课题研究数据等材料。   18.严禁重复建立涉及中小学教师的各类信息库,各部门要统一对接使用教育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数据,切实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   19.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工作,除统计部门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请审批备案。   四、切实减轻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带来的负担   20.严禁各部门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须经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   21.严禁教育管理机构及其他非教学单位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严禁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   22.严格规范各类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除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继续教育每5年360学时(每年72学时)及新课程改革规定的培训任务外,不得硬性要求教师参加其他非教育教学培训。   五、切实减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来的负担   23.除教育行政部门外,其他部门召开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视频会、观摩会等会议活动,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参加。确需教师参加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会议,应精减次数、压缩时间、提高质量。   24.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开展对各类示范学校、特色学校的参观、考察活动。   25.不得简单以教师学习笔记厚不厚、在线学习时间长不长、APP客户端分数高不高等评价教师政治学习成效。不得将教师在APP客户端学习情况与各类检查评比硬性挂钩。不得简单以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26.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创新中小学校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

蓝冠待遇,蓝冠总代理_喜迎丰收节 农民乐开怀

  近日,兴安盟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苏木巴彦敖包嘎查举办了第三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嘎查300多名父老乡亲欢聚一堂,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共庆丰收,尽情享受丰收的喜悦。   9月22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田家营村,农民正在参加趣味农民运动会比赛项目。   9月19日,在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农民加紧抢收甘蓝和大白菜。近年来,化德县大力推进大白菜产业发展,努力打造面向京津地区的大白菜生产供应基地。   眼下,正是水产品大量上市的时节,位于黄河之畔的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水产养殖基地迎来了丰收。   (内蒙古新闻网编辑 李慧宁综合整理自《内蒙古日报》)

蓝冠内部,蓝冠总代理_内蒙古人民医院举行“关爱糖尿病患者、关注糖尿病足”联合义诊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糖尿病的认识,9月17日上午,内蒙古人民医院内分泌科糖尿病足团队联合心血管内科、介入诊疗科、感染性疾病科、临床营养中心等科室举行“关爱糖尿病患者、关注糖尿病足”大型义诊活动。现场不仅为广大病患者免费量血压、测血糖、诊疗疾病,还以一对一讲解的方式,进行了健康宣教。   据医院糖尿病足团队卢爱俊副主任医师介绍,糖尿病足是糖尿病严重并发症之一,具有高发病率、高致残率、高经济负担的特点,而且糖尿病足诊治难度大,需要在内科综合治疗的基础上联合骨科、血管介入科、心内科、感染科、营养科及麻醉科等进行综合诊疗,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创面愈合率、降低截肢的风险。而内蒙古人民医院糖尿病足MDT诊疗团队的建立就是基于以糖尿病足病为单位的“一站式”多学科诊治中心,对于较严重的、疑难复杂的糖尿病足患者,内分泌科足病组要求MDT团队的相关学科专家共同讨论,所以患者在治疗前可以得到内科、外科、营养科、心血管及血管介入等组成的专家团队的综合评估,从而可以为患者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诊疗方案。”   据了解,多学科诊疗模式(简称MDT)是现代医疗领域广为推崇的诊疗模式,MDT诊疗在打破学科之间壁垒的同时可以有效推进学科建设,实现医生、科室和医院的共同提高。(高飞)

  8月30日上午,随着总指挥一声令下,近200米长、重5200吨的两幅巨型钢箱梁开始精确平稳下落,标志着我市巴彦淖尔路改造提升工程跨铁路立交桥钢箱梁安装施工最大难点被突破,年底有望通车。   此项工程由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承建,是华北地区最大的跨铁路立交桥项目,施工高度、顶推跨度、定推重量位居全国跨铁路施工第二。   巴彦淖尔路跨铁路立交桥钢箱梁分为左右两幅,总重量5200吨,单幅钢梁长190.35米,宽41米,纵向坡度0.3%,相当于一艘巨轮。 “在近240米长的钢箱梁顶推中,我们每8米制定一个抄垫方案,平衡支点受力,有效控制了支座脱空风险。桥梁跨过17条股道、落梁高度1.4米,前后花了25个铁路营业线‘天窗点’,在施工高度、跨度、自重和顶推长度上都刷新了目前国内同类型跨铁路立交桥钢箱梁顶推纪录,仅用了25天、100个小时,使这座‘云中’桥梁比预计时间提前了14天顶推至设计位置,为此次全面落梁打下了坚实基础,已创造了内蒙古跨铁路桥顶推施工的奇迹。”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项目施工负责人巴瑞庭说。   巴瑞庭说:“在顶推顺利结束后,钢箱梁要整体下落1.4米,实现从临时结构受力到正式结构受力的体系转换。为确保落梁安全,我们多次对方案进行研讨及优化,最终决定在9号、12号永久墩各布置8台300吨落梁千斤顶,在11号、12号永久墩各布置4台300吨和4台500吨落梁千斤顶,配合使用落梁支架及防坠落支架进行落梁施工。具体落梁步骤为千斤顶顶升20毫米到落梁支架拆除100毫米,再到千斤顶落120毫米至落梁支架上作为一个循环,直至最终将钢箱梁平稳落至正式支座上方。”   据悉,巴彦淖尔路改造提升工程作为我市城西快速路网重要工程,全长10.43千米,是贯穿我市西部城区南北交通主干道的重要桥梁纽带。(记者云艳芳)

  开栏的话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全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坚定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攻坚战的信心和力量,即日起,本报开设《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栏,持续推出系列深度综合报道,敬请关注。   8月,水草丰美的内蒙古大草原迎来一波又一波的游客。地摊经济点“燃”了夏夜城市的烟火气,人群川流不息,万家灯火辉煌,忙碌的人们正用双手奋斗美好生活。   几个月前,整个中国曾因疫情按下暂停键。疫情冲击不可避免,但攻坚克难事在人为。自治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千方百计稳就业、保民生、兜底线,上半年,全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28元,同比增长0.5%,由降转增。百姓的饭碗端牢了,生活有保障了,奋斗的底气更足了。   保就业——百姓的饭碗端得更稳更牢   一到天黑,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美佳花园小区外路边的夜市就热闹起来。各种小商品琳琅满目,瓜果的香气和烤串炸串的味道交织,让人忍不住流连驻足。   白女士和姐姐在移动快餐车内忙碌着,手抓饼、鸡蛋灌饼、炒冷面,餐车前顾客排起了队。姐妹俩开快餐店多年,男人们在外面打工,日子一直过得还不错。然而今年受疫情影响,快餐店客人少了,男人们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出摊一晚上比一白天开店的收入还高。能有一份维持全家生计的收入,很满足了。”白女士说。   自5月份放开对摊贩经济的限制性政策以来,内蒙古各地地摊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不仅让灵活就业人员多了一份选择,也让城市多了一份人情味儿。   就业是民生之本,居“六稳”“六保”之首。稳定就业,涉及千家万户的生计和发展。截至6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0.9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2%,全区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这个“稳”来之不易。   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先后出台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20条、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28条等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放开对摊贩经济的限制性政策;优化自主创业环境,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拓宽农村牧区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全力以赴稳定就业大局,保住千家万户的“饭碗”。   175万元的贴息担保贷款到账,包头市央世食品公司总经理李洋知道,自己投入多年心血的企业有救了,并肩奋斗多年的员工也不用下岗了,甚至还能再扩大生产规模。跟前些时候的夜不能寐不一样,那一晚李洋激动得没睡着觉。   李洋今年36岁,创业以来,尽管也遭遇过不少磕磕绊绊,但总能一一化解。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产品卖不出去,资金无法回笼,原材料又涨价,企业陷入困境。听说包头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审批时间短,容易操作,他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市就业服务局咨询,没想到,175万元贷款很快就到账了。   截至6月底,包头市今年支出各类就业创业资金2.28亿元,同比增加32.7%。创业带动百业兴,今年上半年包头市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2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724人、困难人员就业3833人。   非常时期更要有非常之举。200多场招聘会由线下转到线上,13.7万人次在线上达成就业意向;一批批线上培训平台公布,6.3万人次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和企业员工接受线上技能培训;“点对点”服务,包专机、专车护送农牧民工有序返岗复工;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一边为就业“加力”,一边还要为企业“减负”。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在此次疫情中受到的冲击最大。自治区对企业养老、工伤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实施“免、减、退、缓”。截至6月底,全区为7008户企业返还资金5.8亿元,91.7万名职工受益。累计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52.8亿元。真金白银助企纾困,为企业发展提振信心。   兜底线——百姓的获得感摸得着看得见   2月4日,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前进村低保户姜平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同日,他的儿子和孙子被送去隔离。   不同于其他的患者,姜平家的情况非常特殊。77岁的姜平和儿子、孙子住一起,3人均有残疾,一直靠低保金生活。元宝山区民政局了解情况后,立即开辟救助绿色通道,确诊的第二天上午,1万元临时救助金就打到了姜平的一卡通账户上。“考虑到他们急需用钱,我们实行先救助后审批,确保他们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助,最大限度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元宝山区民政局临时救助股股长宝淑云说。   不让一个人、一个家庭因遭遇急难而无法正常生活,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求助无门。截至6月底,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3.54万人,累计救助供养特困人员9.46万人,累计临时救助12.81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1901万元,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疫情来袭,我们经历了漫长的寒冬,但始终被这样的温暖包围:   ——对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确保群众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   ——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乡低保保障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732元、年人均6307元,较2019年分别增长5.8%、6.6%,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有保障;   ——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60%,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失业人员不会因失去工作而无法生活;   ——再次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区近300万退休人员受惠,老有所养又向前迈进一步;   ——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补贴,更好保障他们在疫情特殊时期的基本生活……   越是特殊时期,越能体现党和政府的民生厚度。凡困必帮、有难必救,一张民生安全网,将有困难的群众牢牢兜住。   与此同时,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766.4万人,工伤保险为334.5万人,失业保险为271.6万人,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99.1%、99.5%、100.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69.2万人,比2019年末增加1万人。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165.3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水平稳步提高。   谋福祉——百姓的期盼就是努力的方向   8月5日,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来到自治区信访局机关,现场接待来访群众,推动解决民生问题。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着责任和感情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滋养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怀,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疫情来袭,我区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最严格、最全面、最彻底的防控举措,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但也暴露出公共卫生体系特别是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许宏智说。   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一系列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思路和举措正在酝酿、实施:力争到“十四五”末,建立起应对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发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结核病等防控能力的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区、运转高效、反应灵敏、能够应对更大疫情的传染病救治体系。   投入9.95亿元,用于103个旗县区医院PCR实验室和感染性疾病科能力建设,57个鼠疫野外监测点改扩建和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以及103个“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流动医疗+小药箱”工程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边远牧区疫情防控能力。   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符合传染病防控流程的、独立的发热门诊,建立“平战结合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   着力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个保障,包括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保障,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保障,公共卫生应急防控支撑保障……   “作为家长,最愁的就是孩子的上学问题。不出小区就能上公立幼儿园,设施先进、价格低,对我们来说真是再好不过了。”家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颐和家园小区的居民赵海涛感叹。   他的孩子今年9月份入园,原本还在纠结送到哪一所幼儿园,建在他们小区的赛罕区第一幼儿园颐和园区开始招生了,只要户口在小区的适龄幼儿都可以就近入园。   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人民群众向往什么,我们就努力实现什么。   2020年自治区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本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额度保持了5亿元的投入规模,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218所,增加普惠性学位4.99万个。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年每生120元提高到600元,与公办园持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进一步化解。   2019-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投资37.7亿元,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农村牧区教育信息化建设。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群众对健康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更加强烈。320余项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居家健身指导广泛开展,全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10分钟健身圈”正在形成。“乌兰牧骑月”1329场演出扎根生活沃土,为基层农牧民送去精神文化大餐。   一件件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民生实事,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写下生动而温暖的注脚,为这不平凡的一年加油续航。□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霍晓庆

  各盟市委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委宣传部,内蒙古电影集团:   按照自治区文明委《关于印发<新时代文明实践内蒙古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文明委〔2020〕3号)要求,自治区电影局将通过扎实抓好公益电影放映“五个一”具体工作,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助力文明内蒙古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个一”工作具体内容   1.创建一支志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公益电影放映人员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电影放映设施、设备机动灵活、声光影兼容的优势,在为群众提供观影服务的基础上,各地要以放映队员为主,各自组建一支“文明光影志愿服务队”,也可向社会招募志愿者,总人数不低于10人。要结合当地实际和队员的特长,开展各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更多更好地服务于基层群众。   2.开展一项暖心行动。在全区开展“20个小马扎”行动,每个公益电影放映队都要自带至少20个小马扎,在电影放映前将小马扎放置到适合观影的位置,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暖心服务。小马扎的样式不做统一规范,以重量轻、质量好、方便携带为标准。同时,鼓励群众在观影时自带小马扎、小板凳,集中、有序、文明观影。   3.打造一个新媒体平台。要紧跟时代步伐,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全区各地公益电影开展情况。各地电影主管部门要改变工作方式,充分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开通微信公众号或抖音、快手官方账号等方式,定时发布电影相关信息,把电影工作从直线的上传下达变成群发式的大众知晓。   4.发布一条放映信息。公益电影放映是电影工作中最能体现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工作。公益电影放映效果如何,直接反映了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获得感。目前公益电影放映存在群众不能及时获放映信息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各地电影主管部门要在开通的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公益电影放映“每日影讯”。同时协调旗县融媒体中心在“便民”板块发布每日电影排片信息。社区、农牧区放映员应创建公益电影放映群或主动申请加入各村、各社区的联络微信群,提前在群内向村民或居民发布放映安排信息。同时,可充分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向村民预告放映安排,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快捷掌握电影放映信息。   5.培养一名网红。要注重在创作生产、宣传发行、放映管理的各个环节发现培养网络红人。各地着力培养至少1名具有网红潜力的电影人才,开展推广国产电影、宣传公益电影放映、传播优秀电影文化,打造网红电影经济,每名网红的目标粉丝数为10万—100万人。   二、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五个一”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行动,是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抓手,是抓好全区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电影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内蒙古“十大行动”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从实际出发,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工作内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推动“五个一”工作深入开展,把“五个一”工作打造成为我区公益电影放映的又一创新亮点。   二要加大宣传。一是开展“线下”宣传。各地电影主管部门要加大“五个一”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善于树立典型、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宣传报道、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主动宣传、深入宣传,力求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各公益电影放映队是放映队,也是宣传队,要充分发挥放映队员始终与人民群众在一起的特点,通过制作发放宣传材料、制作播放映前短片等多种方式,向群众传递党的声音。二是开展“线上”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线上新媒体宣传阵地,制作推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视频或文章,让群众乐于看、容易记,入眼入脑入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电影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构建浓厚的电影工作氛围。   三要加强考核。考核既是给压力也是增动力,“五个一”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和持续的工作,自治区电影局将把“五个一”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和指导,各地电影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落实“五个一”工作的责任,明确任务,落实专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局   2020年7月30日

关于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民政局、宣传部、文明办: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内蒙古“十大行动”方案》落实,深入推进群众性文明内蒙古建设,在农牧民中开展“守村规、改陋习、重诚信、讲互助”活动,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弘扬公序良俗,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此,自治区民政厅会同党委宣传部和文明办联合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决策部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群众主体、广泛参与,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等原则,努力培育和推广一批不同层次、各具特色、富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自治、法治、德治水平和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文明程度。以此发挥示范导向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全面推进。   二、征集的条件   (一)村规民约的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要围绕履行法律义务、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等行为规范。   (二)村规民约的内容   1.要符合当地民风民俗和文化传承等因素,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避免重复或照搬照抄。   2.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3.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教育,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深化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   4.要结合时事,建立完善“动态调整、一事一议”的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进行调整。   (三)村规民约的程序   依法由嘎查(村)民会议、居民会议制定或修订,并报经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审查,制定程序合法。   (四)村规民约的执行   1.组织实施以来,已形成广大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配套奖惩措施,强化执行约束。可以采取如“积分管理”“契约合同”“红黑榜”等多种形式。   2.执行以来,能够正确规范嘎查村(居)民之间、嘎查村(居)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本嘎村(社区)与邻村(社区)的关系。   3.执行以来,嘎查村容、村貌有了极大的改观,依法自治的水平和意识明显提高。   三、征集办法   (一)时间安排   征集遴选时间自2020年7月底至2020年9月初。   (二)文本体例   可以采取条款式、俗语、顺口溜、好来宝、二人转、乌力格尔、长调民歌等多种形式。   (三)具体流程和名额   1.征集活动以旗县(区)为单位开展,由旗县“征集和推介领导小组”联合对本辖区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发掘整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向盟市民政局推荐。旗县(区)宣传部、文明办需做好推荐上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宣传推广。   2.盟市民政局进行收集汇总和认真筛选,会同盟市宣传部和文明办共同评审,采取专家投票打分或其它推选方式,原则上每个主题不超过3篇,每个盟市不少于20篇。公认优秀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可适当增加,于9月15日前向民政厅择优推荐。   3.自治区“征集和推介领导小组”依托城乡社区建设咨询专家组对各地报送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汇评,自治区范围内推选出优秀村规民约150篇、优秀居民公约50篇,并在自治区主流媒体、全区县级融媒体、文明实践再行动专栏、微信矩阵等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4.从已选作品中优中选优,选取最具有典型和代表意义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各10篇,由宣传部、文明办、电视台组织实施专题宣讲推介,专栏刊播推广,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行弘扬传播。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将“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厘清工作职责任务,建立台账和排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国家和自治区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自治区级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单位要重点遴选推荐。   (二)注重宣传引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融媒体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报道。结合文艺演出、专题片拍摄、事迹宣讲或纪实报道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良好舆论氛围。把优秀村规民约征集遴选的意义、内容形式和方法途径向社会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执行监督。建立督促检查保障机制,按照方案要求和部门职责,重点针对征集遴选、评价推荐及宣传推广等环节,强化监督指导,抓好落实执行。   联系人: 拓俊杰   电 话: 0471-6962044 13347138555   邮 箱: 696204@163.com   附 件: 1.优秀村规民约推荐表 2.优秀居民公约推荐表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清风润北疆,万物齐竞秀。7月28日,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里,李一之等10名“基层清风干部标兵”的先进事迹让在场的党员经历了一场深刻的精神洗礼。   当日,为大力宣传“基层清风干部标兵”先进事迹,激发广大干部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树立为民造福的风向标,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全区十大“基层清风干部标兵”先进事迹发布会。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出席发布会,并为十大“基层清风干部标兵”颁授荣誉证书及奖杯。   发布会上,播放了10名“基层清风干部标兵”先进事迹短片。这10名“基层清风干部标兵”都服务于基层,根植于群众。有来自乡村嘎查的党总支书记,有来自街道社区的党组织负责人,有司法干警,也有驻村干部……他们秉公办事、克己奉公的优秀品质,打动了观众,现场一次次响起掌声。   据介绍,这10名“基层清风干部标兵”是在基层普遍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基础上,经组织推荐、逐级审核、领导小组审议、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审定等程序评选而出。   刘奇凡说,选树“清风干部”是全面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有力举措和扎实行动,目的是让广大党员干部看得到标杆、找得到差距。   据了解,2018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其中评选打造“清风干部”就是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打出的四个“组合拳”中之一。(石毅)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存霞)7月27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并解读自治区实施2020—2021年度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我区自2018年起,启动实施了重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有效解决了重度残疾人特殊困难,缓解了残疾人家庭因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负担。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今年,我区在此前实施的重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基础上,优化资源配置、整合资金使用效益,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人员范围由往年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大至0—59周岁全体持证残疾人。自治区投入700万元为全区43.7万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0—59周岁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这与目前已有的60周岁以上残疾人纳入自治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保障互为补充,实现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   据了解,此次我区为残疾人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承保机构中国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将为残疾人开辟专属绿色服务通道,提供一站式理赔服务。疫情期间,考虑到重度残疾人实际困难,该公司将适度延长索赔时限,合理放宽理赔条件和就医医院限制,用专属服务提升残疾人权益保障。

  近日,记者从包头市就业部门了解到,为做好包头市疫情防控下稳就业、保民生工作,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111号)文件精神,包头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岗位、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的相关事宜,包头市就业部门发布了申领指南。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及标准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人可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服务网厅(http://106.74.0.244:8081/personlogin)进行申领。详细失业保险网上申领操作流程见《包头市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操作手册(试行)》。   农牧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的,一次性发给本人2个月的生活补助费;连续工作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12个月。   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取暖期发放取暖补贴。如因其他原因造成无法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以持缴费税票,随时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返还已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累计缴费满10年且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保险金在前款标准基础上增发20%,夫妻双方同时失业的,失业保险金在前款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发8%,二者兼有的,失业保险金在前款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发28%。   农牧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费标准按包头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领取生活补助费的农牧民失业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的其他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按照包头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8%。   大病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代缴,不足两年的按两年代缴。   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及标准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牧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网厅(http://106.74.0.244:8081/personlogin)进行申请,无须提供资料。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按包头市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符合条件的失业农牧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按照包头市城镇低保标准发放,2020年包头市城镇低保标准为750元/月。   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无须个人办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政策办理。   市失业保险中心电话:6169306;市就业服务局监督核查科电话:6169702;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电话:6169996。(记者李硕 实习生许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