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郑学良 王雅静 闫晨光)10月7日,在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45场)上,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忠介绍了10月8日以后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赵忠说,根据呼和浩特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争取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国庆节假期后继续加强对社会面的管控。
管控时间从10月8日0时起,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确定,管控范围为城四区及土左旗金川区域。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从事特殊性质的工作岗位外,实行居家办公。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暂缓开学、开园,大中专院校封闭管理。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营运,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凭证通行。除民生保障、物资保供等维护社会基本运行和核心功能的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开放或经营。全市统一部署开展核酸检测,广大居民群众要主动配合完成核酸采集,确保应检必检,对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实施“青城码”弹窗提醒。
管控期间,将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各级医疗机构不停诊,确保需要紧急救治或常规接续治疗的患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各药店如发现有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引导有“四类”药品购买需求的人员到发热门诊就诊。
10月7日起,交管部门对呼和浩特市四区、金川区域道路通行车辆开展路检路查,市域内承担疫情防控物资、医疗物资、能源物资、生产生活物资、邮政快递、网络、电力、铁路、应急保障等车辆需持有《呼和浩特市市域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上路行驶,承担防疫工作的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可持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证明上路行驶,其余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届时,交管部门将严查道路通行车辆,无通行证或单位证明的车辆将被劝返,情节严重者依照相关法律给予处罚。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市四区及土默特左旗金川区域暂停实体商超店内零售服务。目前,呼和浩特全市生活必需品储备和供应充足,请大家尽量利用线上渠道购物。特别希望大家以小区为单位,通过物业微信群等方式组织集体采购蔬菜包,减轻商超企业分拣配送以及社区、志愿者、物业人员送货压力。
赵忠说,当前,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不断调整管控措施。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全体市民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