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已经正式启动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就提升企业主体地位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多项具有突破性和创新性的政策措施。
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方面,一是提出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规范研发费用核算。研发准备金制度将推动企业从制度上保障研发投入的持续稳定,有利于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壮大企业发展后劲。二是首次提出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及增量增幅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最高为500万元,用于技术研发。三是提出完善突出创新导向的国有企业考核与激励机制,提高创新指标考核权重,将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增量部分按150%加计。
在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方面,一是提出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培育支持体系。二是提出对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三是首次提出鼓励区外科技型企业和科研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来内蒙古设立的科技型企业,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得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四是提出对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区内企业和整体迁入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研发经费。五是提出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通过优先参与电力交易、配比风光发电量、执行倒阶梯输配电价等措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在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方面,一是提出鼓励企业牵头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企业建立研发和成果转化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二是提出对产学研结合紧密的创新平台优先给予政策支持。三是提出支持驻区中央企业在我区设立研发中心或协同创新联合体。
在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方面,一是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放。二是提出成立自治区科技投资集团,统筹管理科技创新类基金。三是提出健全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平台体系,加大科技成果质押融资补偿力度,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四是提出推动科技成果资产证券化发展。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补;对在自治区股权交易市场科创板挂牌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记者武子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