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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帅政)3月26日至4月28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我区举报案件33批共2825件。按照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目前,全区已对第28批93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51件、阶段性办结30件、未办结12件,责令整改5家,立案处罚1件,罚款金额10万元,立案侦查2件。   截至4月30日,全区已对第1-28批2402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017件、阶段性办结824件、未办结561件,责令整改872家,立案处罚126家,罚款金额938.0793万元,立案侦查45宗,刑事拘留13人,约谈73人,问责72人。   相关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附件: 第二十八批93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终版) 编辑:孟捷

  4月18日,按照国网赤峰供电公司要求,红山供电服务中心全面停工停产,开展“落实责任,防范事故”主题安全活动。   此次专题安全活动中,该中心组织全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对《国网安监部关于国网墨脱县供电公司“4·9”人身事故的快报》、《国网设备部关于切实加强配网作业现场安全管控防范人身伤亡事故的紧急通知》等专题文件进行了详细研读和深度剖析。   在“4·9”人身事故的快报的学习中,中心运维人员结合安规配电部分的相关规定,对该起事故的经过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事故成因、防范措施、以及如何避免相关事故发生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同时中心所运维人员详细研读了公司安监部下发的作业现场违章问题清单,并结合自身运维及近期作业现场情况进行分析讨论,探讨如何避免类似重复性违章事件的出现。   本次专题安全活动落实了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切实加强配网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视频会会议要求,起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国网赤峰供电公司红山供电服务中心运维人员将继续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规范、落实安全教育、推动安全生产。(贾国栋) 编辑:张文静

  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就《办法》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调要保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并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对督察整改作了原则规定。为进一步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督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督察整改管理闭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办法》稿。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22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办法》。   印发实施《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迫切需要,是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保障,是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更好落到实处。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共6章26条。第一章“总则”规定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第二章“职责分工”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省级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在督察整改中的职责。第三章“工作程序”规定整改方案编制报批、整改实施、验收销号、定期报告和对外公开等。第四章“监督保障”规定清单化管理、定期调度、盯办抽查、跟踪报道等,并明确针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可以采取通报、督导、约谈和专项督察等措施。第五章“纪律要求”规定督察整改纪律及相关要求。第六章“附则”规定解释机关和施行时间。   问:《办法》对于督察整改的工作原则有何要求?   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标本兼治,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相结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严的基调,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四是坚持精准科学,实事求是、依规依法推进整改落实。   问:《办法》是如何设置职责分工的?   答:明确职责分工,是做好督察整改的基础前提。《办法》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调度督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司其责,推动问题解决。在省级层面,省级党委和政府是督察整改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省级党委和政府还要建立督察整改领导机制,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督察整改工作。   问:《办法》对督察整改工作程序作出怎样的规定?   答:规范工作程序,是督察整改有序推进的重要保证。《办法》规范了督察整改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以解决目前整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同时对已经实践检验、成熟有效的工作流程予以固化。一是督察整改方案编制报批。省级党委和政府组织编制督察整改方案,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二是督察整改实施。整改实施主体按照督察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省级督察整改领导机制督促有关地方、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任务及措施,做好对督察进驻期间人民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三是验收销号。已完成的督察整改任务应进行验收销号。若整改任务已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整改目标,经验收、公示后可予以销号。四是定期报告和对外公开。各省(区、市)应定期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督察整改有关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各省(区、市)、督察整改实施主体均应定期公开督察整改情况。   问:《办法》明确了哪些监督保障措施?   答:加强监督保障,是推进解决督察整改发现问题的有力举措。《办法》明确了清单化管理、定期调度、盯办抽查、跟踪报道等工作要求,并规定对督察整改不力的视情采取通报、督导、约谈、专项督察和移交问责等措施。一是清单化管理和定期调度。督察整改实施台账管理,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制定重点督察整改任务、全口径督察整改任务和共性问题三类清单,定期调度有关情况。二是盯办抽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组织对重点督察整改任务开展现场盯办,适时对督察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抽查。各省(区、市)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抽查。三是跟踪报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督察期间发布的典型案例整改情况,并对整改中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四是通报、督导、约谈、专项督察。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视情对督察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督导、公开约谈或专项督察;对在督察整改中失职失责问题突出或因督察整改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移送,由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和部门进行追责问责。五是正向激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对整改成效突出的,及时形成正面典型案例并进行宣传,发挥激励先进、交流工作、引领带动作用。   问:请您谈谈如何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   答: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办法》各项规定,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督察培训,指导督促各地、有关中央企业准确把握督察整改方案编制、整改实施、督促检查、验收销号、定期报告和对外公开等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精准科学、依规依法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的氛围。 编辑:剧根宏

  本网包头4月16日电(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格日勒图 通讯员 苏欢)4月16日,在神舟十三号返回舱成功着陆瞬间,作为任务中指挥调度用车和工程运输车的两台北奔重卡,按照指挥部下达的指令,与空中、地面搜救装备协同联动迅速前往指定区域接应处置,为返回舱搜索回收任务圆满完成发挥了作用。   今年3月下旬,两台北奔重卡作为返回舱搜索回收任务中的指挥调度车和工程运输车,被征调至东风着陆场编入地面搜救分队,成为地面搜救分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力量。   此次神舟十三号返回着陆地点位于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东部的东风着陆场,面积2万平方公里,主要为戈壁、沙漠、山地等复杂地形且昼夜温差巨大,在多样地形与不利气候的双重考验下高标准完成任务,对车辆的机动性、越野性、高低温环境作业的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经过前期军方与北奔重汽多轮技术交流、沟通对接和车辆实地验证,最终选定两台北奔重型高机动通用战术车辆,编入地面搜救分队执行此次搜索回收任务。   两台北奔重卡均采用高机动越野底盘,在任何气候环境和复杂地形可搭载重要装备安全快速通过,满足任务车辆快速机动接应、强大的过壕过障越野能力、高低温环境作业安全稳定等使用要求,还具备一定的防护能力,可完全应对执行任务途中的沙石冲击,保障驾乘人员和设备安全,实现搜救队伍“舱落人到”的任务目标。 编辑:章颖慧

lg蓝冠,蓝冠官网注册_呼伦贝尔农垦大河湾农牧场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及农机具验收工作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春播任务,加速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提高农机管理水平。日前,呼伦贝尔农垦大河湾农牧场公司对春季安全生产、农机具检修工作进行验收检查。按照农机具管理相关政策,对农机具的停放、清理、维护保养、农机安全内页材料、监控及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和现场打分。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田林鑫 摄) 编辑:陈玲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柴思源)日前,自治区体育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区将根据盟市产业资源差异,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市为“一心”,以锡林郭勒盟、赤峰市和通辽市为“一环”,以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阿拉善盟、乌海市、巴彦淖尔市为“两带”,围绕“一心一环两带”对体育产业示范工程进行布局。   《规划》从积极培育体育健身休闲产业、重点发展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培育体育消费市场、发展体育培训产业、发展马术运动相关产业、夯实冰雪运动产业项目基础、发展智慧体育产业、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等8个方面,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区体育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同时,《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实施健身设施促进体育消费工程、体育旅游产业工程、体育消费示范工程、青少年体育培训重点项目工程、足球改革创新项目工程、传统体育产业孵化工程、冰雪运动产业工程等7个体育产业专项工程。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区体育产业发展的具体目标。到2025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内蒙古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4%左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比达到38.5%,推动形成旗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编辑:孟捷

  4月10日0—24时,内蒙古自治区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治愈出院2例(均在通辽市),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5例(均在通辽市)。   截至4月10日24时,内蒙古自治区现有本土确诊病例7例,其中呼和浩特市1例、兴安盟1例、通辽市4例、赤峰市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其中呼和浩特市4例、兴安盟1例、通辽市2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在赤峰市)。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所有密切接触者均在指定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自2月15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495例,其中呼和浩特市436例、包头市25例、呼伦贝尔市15例、兴安盟1例、通辽市9例、赤峰市1例、鄂尔多斯市3例、巴彦淖尔市3例、阿拉善盟2例。累计治愈出院488例,其中呼和浩特市435例、包头市25例、呼伦贝尔市15例、通辽市5例、鄂尔多斯市3例、巴彦淖尔市3例、阿拉善盟2例。(皇利华) 编辑:张文静

兴和县政法系统:多措并举,用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倾听企业心声 聚力助企纾困 兴和县政法系统:多措并举,用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为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近日,兴和县政法机关按照“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部署,围绕“助企纾困”这一主题,坚持以开门纳谏、求真务实为导向,问需于企、反思问题、创新举措,用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坚持开门纳谏,主动问需于企 兴和县政法机关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广泛吸纳来自社会各界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共累计召开座谈会5次,走访调研当地企业20家,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80余份,收集、梳理、归类意见建议42条,并全部进行台账化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向市场主体反馈整改结果。 坚持求真务实,深刻反思问题 兴和政法机关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干事创业精神,通过认真剖析反思问题、撰写对照检视材料、召开研讨交流会等方式,深入查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讨检视阶段,全县政法机关共撰写检视材料73份,找出存在问题44项,提出整改措施34项。 坚持创新举措,“公检法司”齐发力 为有效服务保障我县民营企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围绕企业提出的法治需求和意见建议,县政法各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兴和县人民法院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建立诉前分流、多元调解机制。针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组建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团队、速裁快审团队和破产审判团队,让涉营商环境案件审判更加专业化、精细化。今年以来,共受理涉企民事案件364件,其中,诉前调解成功54件。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多次深入企业调研走访,收集需求,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为企业“量身制定”检察服务,建立了《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兴和县人民检察院“检企共建”员额检察官包联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兴和县人民检察院涉企案件办理工作规定》等一系列便民利企制度,通过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切实提升检察服务能力,更好护航民企发展。兴和县公安局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问题导向、开门纳谏、实事求是、精准高效”的原则,引导全局民警强化责任意识,转变执法理念,在全面实施《兴和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基础上,制定《兴和县公安局班子成员进社区(村委会)担任第一警长工作方案》,成立执法管理办公室,明确区域划分与工作目标,着力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同时,依托公安政务“一站式”办理平台,实现80%申请类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民生服务大厅,政务事项办结率提速90%以上。兴和县司法局联合辖区律师事务所组成法律服务团队,以法律政策宣讲、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协助审查合同的方式为县域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全面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涵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一站式综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截至目前,乡镇覆盖率达到100%,村(社区)覆盖率达到81%。(常向阳) 编辑:宝华

  4月1日,国网科尔沁区供电公司组织各班组、供电所职工开展清明防山火宣传活动,并对辖区内高、低压线路进行特巡、清理线下堆积的柴草等障碍。为防止清明祭扫引起山火引发线路跳闸事故,该公司多举措开展排查工作,要求各班组、供电所对沿线的山火诱发因素及线路周边环境予以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防山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将“防山火”列为近期的工作之重,不断夯实清明节期间防火安全基础,严防因山火导致线路跳闸。同时,该公司还加强各班组、供电所的线路巡视工作,组织开展山林密集隐患排查工作,对林区、农田等山火易发地段,导线对地距离较低处、边坡等空气对流区域进行重点巡视和排查,密切关注山火容易发生的地段,谨防因通道清理不及时或不彻底而留下火灾隐患,并加大对线路保护区内易造成山火引发跳闸的边坡、特殊地形的杂草、灌木、荆棘和树障清理,形成隔离带,保证线路和火源区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控火源危害。细化措施方案,有效提高电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大面积停电事故预防能力,做好抢修人员、车辆、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保证及时进行事故抢修工作,抢修人员要随时待命,保障发生险情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高、低压线路安全运行。   此外,该公司还要求各班组、供电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开展线路防山火宣传,警示沿线群众不得在高、低压线路附近烧荒、乱扔烟头和祭祀烧纸等,切实提高群众防山火护线的意识,拉紧清明防火“警戒线”,保障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吕钢) 编辑:张文静

蓝冠登录地址,蓝冠测速官网_首府:药品食品等领域违法行为结案103起

  疫情期间,呼和浩特市共检查各类经营商户7221户,累计对13起价格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共对药品、食品等领域的违法行为立案173起,结案103起,罚没金额1254万元。这是3月14日10时召开的2022年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四场)发布的信息。   发布会上,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上官应旭说:“明日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将始终对价格违法行为保持高压和零容忍的态势,继续采取有力的措施保障我市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整体供应充裕,价格平稳。”   组成药品、农贸市场、价格等九个专项工作组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呼和浩特市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对疫情可能波及到的重点场所、重要商品、重点环节进行分析研判,调整指挥系统、优化组织架构,组成药品和医疗器械、餐饮、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价格、执法等九个专项工作组,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任务,督办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案件,全力稳定市场秩序。   强化价格监管执法累计对13起价格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呼和浩特市组建了四个价格监管执法组,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全市重点区域、重要商品不间断的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要民生商品及疫情防护用品多频次的进行检查、抽查,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立即采取干预措施,只要存在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立即立案查处。   上官应旭介绍,疫情期间,我们共检查各类经营商户7221户,累计对13起价格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全面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对违法行为立案173起结案103起   呼和浩特市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药店等市场主体监管的同时,持续抓好对药品、食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广告、价格、产品质量、计量等领域的监管,特别是加大了执法的力度。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共对上述领域的违法行为立案173起,结案103起,罚没金额1254万元。   及时处理消费投诉受理核实投诉举报107起督促停产整顿87起   上官应旭说:“针对疫情期间百姓的反映诉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置。自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受理核实投诉举报107起,下达疫情防控告知书8000份、责令改正通知书670份,督促停产整顿87起。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记者 高金玲) 编辑:郭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