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冠内部,蓝冠待遇_内蒙古全力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为切实保障汛期我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多举措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明确职责,健全县乡级政府责任体系。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山洪灾害防御应对责任,县级、乡级政府对辖区山洪灾害防御负责,并组织落实好各项措施,指挥防御应对工作。明确信息接收、指令下达、雨量及汛情监测、预警到户等工作职责,全面加强山洪防御应对“最后一公里”的责任和措施。

  以村为单位,全面做好山洪灾害预防。要加强督促指导,帮助支持全面排摸村庄内和周边沟道洪水风险,参照历史洪水灾害,从最不利情况出发,确定山洪淹没风险区,全面准确把握山洪风险。要对风险区群众逐户调查,建立村级风险管理台账,准确掌握风险区人员状况,强化制定预案、精准预警、组织避险的工作基础。要根据风险区、安全和转移路线布局,按照就近、便捷、安全的原则,合理确定避险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逐户明确到位,确保能够高效快速转移避险。要对老弱病残人员预警转移做出特殊安排,安排人员特护帮扶,确保全员安全避险。

  要充分发挥已建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气象短临预报作用,强化局地短历时突发暴雨洪水的预报预警和山洪的监测预警,及时按设定预警指标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

  严防死守,紧盯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要落实专人加强对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巡查监测,重点隐患点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针对山洪沟交叉路口,要设立警示牌,并在行洪时派专人盯守,防止涉水伤亡。要突出做好旅游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工程施工人员等的预警信息传递工作。

  同时,要强化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要共享实时监测信息、预报预警信息、风险研判成果等,同时要强化与文化和旅游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适时联合会商,共同做好山洪灾害的应对工作。要充分发挥灾害防御群测群防体系作用,依据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按照灾害防御预案,及时、果断转移危险地区人员。(记者张艳枫武子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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