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连英)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近日,该厅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盟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完成“双评价”,开展“双评估”,做好专题研究;二是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组织保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经费使用范围、确定作业队伍;三是加强工作调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总本地区及各旗县(市)的工作推进情况。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连英)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近日,该厅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盟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完成“双评价”,开展“双评估”,做好专题研究;二是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组织保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经费使用范围、确定作业队伍;三是加强工作调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总本地区及各旗县(市)的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