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阿妮尔)7月2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自治区外贸进出口情况,解读了呼和浩特海关优化营商环境“48条细化措施”。
上半年,我区外贸进出口总值达903.2亿元,同比增长32.9%,高于全国外贸增速30.8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国第3位。上半年外贸规模在历史同期首次突破900亿元,外贸结构持续优化,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据介绍,上半年我区外贸亮点还包括:有实绩的民营企业达到了2345家,同比增加457家,进出口值684.6亿元,同比增长50.6%,占自治区进出口总值的75.8%,占比提升8.9个百分点。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大幅增长,进出口值617.4亿元,同比增长55.3%,占自治区进出口总值的68.4%。其中,对蒙古国进出口326.1亿元,同比增长91.6%;对俄罗斯进出口160.9亿元,同比增长84.8%。矿能产品继续保持进口主力地位,煤炭、铜矿砂、原油进口值分别为220亿、123亿和1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0.1%、35.3%和33.6%。机电产品、农产品、钢材等传统出口商品显著增长,出口值分别为121.8亿、42.3亿和3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8.1%、22.1%和13.2%。
此外,呼和浩特海关近期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48条细化措施”,瞄准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对标“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口岸营商环境,服务自治区外贸高质量发展。主要通过大力推行“车边直提”模式、“5+2”预约查检模式,开通铁路口岸进出境危险品“直提直装”专用通道,畅通跨境贸易新通道。对进口低风险矿产品和原油实施“先放后检”,对进口铁矿砂、棉花实施“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对进口水泥等大宗资源商品实施检验结果采信,构建智慧监管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