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见习记者 李存霞)记者从自治区民委获悉,2023年,自治区累计下达中央及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14亿元,较上年增加5.54%。其中,向原57个贫困旗县下达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68亿元,占资金总额的65.55%;向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下达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64亿元,占资金总额的22.97%。
据悉,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支持兴边富民行动、有特殊困难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以及特色产业发展、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农牧民技能培训等项目。资金使用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体现“融”导向,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进一步助推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物质基础,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