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了解到,内蒙古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细化工作举措40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按月调度,从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着力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给予同等政策支持。加快推进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以及自治区级规划的重点项目,运用“放管服”改革的办法,打通堵点卡点,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尽快落地。依托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高效保障重要项目尽快落地。落实好重要项目用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水土保持等方面审批改革举措,对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审批实行即接即办,优化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加快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支撑能力,加快建设企业电子证照库,扩大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等应用,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不动产登记、招工用工等常办事项由多环节办理变为集中办理。
内蒙古将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第一时间落到市场主体,简化办理程序,尽可能做到直达快享、“免申即享”。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同时,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坚决消除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在保障好粮食、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同时,加强煤电油气运调节,严格落实煤炭稳价保供责任,科学做好跨区电力调度,确保重点地区、民生和工业用电。另外,持续推进物流保通保畅,进一步畅通“主动脉”和“微循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全行业、全链条稳产达产,稳定市场预期。(自治区政务服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