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十年·内蒙古新答卷】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综述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郝佳丽

  “5、4、3……”8月12日,全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正式启动。平台的上线运行,将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依法治区步履铿锵,科学立法不断拓展,民主法治不断增强,执法方式日趋规范,司法彰显权威公正,法治精神渐入人心,学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

  法治内蒙古建设结出累累硕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日俱增。

  科学立法奠定善治根基

  金秋时节,硕果累累。

  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里,内蒙古立法工作收获颇丰:新修正《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等6部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

  每一次立法,都是时代命题的回应、人民智慧的汇聚、法治建设的跃升。

  立法,是依法治区的基础。多年来,内蒙古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要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丰富的法治供给。

  ——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制定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环保立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等一批有特色的法规。

  ——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领域立法修法,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先后制定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弘德立法。制定首部规范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良法促善治。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60件、修改法规82件、废止法规52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62件,批准自治旗自治条例、单行条例39件。在立法实践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建政府立法专家库,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立法工作。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畅通基层民众参与立法渠道,立法工作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型,从“有法可依”迈向“良法善治”的步伐铿锵有力。

  一部部法规的制定、修改,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我以为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至少得一两个小时,没想到20分钟就办完了。而且可以办电子公证书,当时就能发送到需要办理业务的部门,真方便!”在呼和浩特市正信公证处业务大厅,拿到公证书的魏女士有点难以置信。

  电子公证书实现了“一键送达”当事人,避免了群众多次跑、往返跑,降低了办事成本。

  这是我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显著成效,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果之一。

  依法治区,既要有正确的方向和原则,更需要统筹协调和务实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将政府全部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目前,67.8%的政务服务事项支持全程网办,呼包鄂乌123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四城通办”,市场监管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提升行政决策质效。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启用行政执法电子证件。在全国以省级政府规章形式率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全国首部明确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事项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法治政府建设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

  “2021年8月19日,我在手机上注册了内蒙古中风投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十分简便。当天线上注册成立,核发了电子营业执照,办照实现‘零跑腿’。公司的5枚印章都是政府免费为企业刻的,注册企业‘零成本’。”内蒙古信用商会会长张文清高兴地说。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变化,源自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实效。

  如今,内蒙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加速前行。

  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2022年4月,我区启动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一场守护老年人“钱袋子”的保卫战打响。

  5月16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鄂尔多斯市易享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王孝凯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重婚罪、窝藏罪案依法公开宣判。这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区首例宣判的涉养老诈骗案件。

  公平正义,国之基址。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党的十八以来,内蒙古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本质要求,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雷霆行动、合力攻坚。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全区累计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66个,铲除涉恶团伙1154个,我区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省区。

  切实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全区法院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决守护公共利益,全区检察机关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将公益诉讼与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法治建设有机结合。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党的十八大以来,惠及群众约707万人。

  法治,是一种理念、一种精神、一种文化,需要大家发自内心尊崇、弘扬。

  夜幕低垂,微风习习,8月15日晚,“我最喜爱的法治乌兰牧骑”农村牧区行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在呼和浩特启动。乌兰牧骑队员们走进农村、牧区、社区等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这是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完善普法宣传机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成一大批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广场337个、法治长廊686个、主题教育基地144个、图书阅览站5171个……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内蒙古通过举办“法治乌兰牧骑走边疆”“法治草原北疆行”等活动,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形式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让人们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

  回首处,跋山涉水未停步。法治信仰日益深入人心,法治氛围日益浓厚,法治内蒙古建设迈上新台阶;望征途,初心一如来时路。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保障社会和谐,法治内蒙古建设阔步向前。


  • 编辑: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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