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雅静)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五个大起底”行动的决策部署,呼和浩特市迅速行动,全面对接,全力推进“五个大起底”行动。
呼和浩特市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大起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全市2016年以来通过自治区在线审批平台立项的项目进行起底。大起底行动8月底前完成摸底自查、建立台账,9月至12月开展分类处置、集中办理,12月底前建立机制、总结通报,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检查,并对现有审批流程开展全面优化,建立长效机制。在推进待批项目大起底过程中,呼和浩特市注重上下贯通、分类施策,针对需要办理但还在组件阶段、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再实施、已提交申请不合规退回等6类待批项目细化制定了10项具体措施,确保每一类、每一个项目都能够精准识别、精准处置。
呼和浩特市高位推动“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责任,有序推进。力争8月底前建立“半拉子”工程清单;9月30日前将列入“半拉子”工程的项目全部制定“一项一策”工作方案,形成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2022年10月至2023年底开展集中处置。2022年年底前,具备条件的“半拉子”工程要激活,2023年年底前实现所有“半拉子”工程全部复工。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向各盟市下达的“十四五”期间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任务目标,呼和浩特市在“十四五”期间计划盘活批而未供土地8.21万亩、处置闲置土地1.18万亩。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已经对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清单,完成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矢量数据上图比对工作,并已针对每宗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成因进行了核实、分析和汇总,会同多部门共同研究,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分类提出了处置措施。
呼和浩特市本次沉淀资金大起底的范围是截至2022年7月底,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中的各类资金,以及各级财政代编的非预算单位(不含企业)实有资金账户中的本级财政拨付资金。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已向人民银行提供预算单位名单,经商业银行查询、财政一体化系统比对筛查后,已将账户及余额情况分发至各单位自查,同时协同人民银行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清理统计范围。专项行动将在9月20日前完成重点核查,10月31日前完成清理盘活,12月5日前进行总结完善。
呼和浩特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自2022年8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截至目前,各开发区已针对开发区待批项目、沉淀资金、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停产企业和停建项目、园区各项指标6方面重点问题进行了初步起底摸排,正在进一步细化摸底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