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印发方案推动“半拉子”工程尽早投入使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五个大起底”工作的实施,鄂尔多斯市迅速行动,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方案》,成立鄂尔多斯市大起底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经过安排部署,待批项目大起底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初次摸排阶段、台账确认阶段、分类处置阶段、总结完善阶段。目前已完成一阶段的工作,进入台账确认阶段。“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部署阶段、摸底阶段、提出方案和意见阶段、集中处置阶段,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工作。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压实责任。梳理完善“半拉子”工程台账,要求工程主管部门、旗区政府签字确认,盘活一个销号一个,强化政府投资单位主体责任。二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指导项目主体单位制定“项目盘活方案”,对已建成但手续不完善的项目,允许容缺开展竣工技术性验收,在补齐相应手续、缴齐相关费用的情况下,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对具备续建条件的项目,进行建筑安全质量评估鉴定,符合现行规划、生态红线管控等要求的,推动项目续建;对资金短缺确实无力续建的项目,通过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鼓励有条件的开发企业进行收购、续建、开发,综合利用金融工具为盘活“半拉子”工程予以资金支持。三是强化监管,杜绝增量。加强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强项目绩效评估,强化建设资金监管,动态跟进建设进度,及时处置项目问题,坚决遏制产生新的“半拉子”工程。


  • 编辑:杨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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