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薛来)日前,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乡村振兴局获悉,呼和浩特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工作,从优从严从快把控项目规划、资金监管、绩效跟踪等环节,确保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精准高效。
据悉,呼和浩特市通过编制“十四五”《农牧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事先谋划一批带动力强、覆盖面广、利益联结紧密的产业项目和支撑性好、成效显著的小型公益项目,作多轮次筛选评审,择优入库,剔除“负面清单”,着力打造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现代农牧业示范区、乡村振兴样板示范区。坚持以政策为驱动,明确8方面30项具体工作任务和85项推进落实举措,为全年资金项目找好落脚点和支撑点。同时,修订完善《呼和浩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一揽子”配套政策措施,切实打通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的“最后一公里”。
呼和浩特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多个部门,事先在衔接资金使用范围、项目支持重点等多个方面统一方向和口径,从内部审批入手,做到资金项目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安排,提交政府审批“第一时间”办理。全市乡村振兴系统推行“日调度、周报表、月通报”机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尽早拨付。目前,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资金拨付率已达到69%,项目开工率已达到100%,项目完工率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