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晚报记者15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加强地名管理,规范道路名称,更好服务社会和方便群众,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和《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并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呼和浩特市决定对市区新建扩建34条道路、15座立交桥进行命名、更名。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按照《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地名命名更名规定,本着“含义健康、内涵丰富、一路一名、好找易记”的原则,依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审查意见要求,命名工作多次组织专家论证,征求市四区和相关部门意见,不断优化方案,确定最终命名名称。
云中立交桥、哲里木立交桥、昭乌达立交桥等15座立交桥以其所在地理位置命名;博物院北巷、赛马场北街、常青路、青春巷等34条道路以其地理方位或美好寓意进行命名。(记者 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