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从2022年2月16日起,呼和浩特市开始网上申报办理2022年1月的医疗保险业务。
经办时限:从2022年2月16日开始,至2022年3月5日截止,集中办理2022年1月的医保业务,申报业务类型包括:职工增员申报、职工减少申报、单位参保登记、单位信息维护、参保人员信息维护、单位核定及生成缴费通知单;其他月份的医疗保险业务不可在此期间办理,没有按照通知时限要求申报其他月份医疗业务的单位,将影响单位整体核定缴费;2022年度其他月份的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2022年度医疗缴费基数申报事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周期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区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周期为业务年度,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过渡期为半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保单位依据上年度(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过渡期内延用上年度缴费基数执行。因此,参保单位当前无需申报2022年度职工缴费基数,2022年7月按照医保经办机构通知统一申报,2022年度1月到6月延用2021年度缴费基数核定缴纳单位医疗保险费。
关于核定征集和缴费事宜。请参保单位按照经办时限,及时申报经办2022年1月份的医疗保险业务。特别注意,2022年2月16日至2月28日之间提交生成2022年1月医保缴费通知单的单位,请在2022年2月28日之前缴费;2022年3月1日至3月5日之间提交生成2022年1月缴费通知单的单位,请在2022年3月20日前缴费,避免产生滞纳金。医疗经办机构无法批量核定且将不再为单位批量核定生成缴费通知单,没有按时核定缴费的单位将影响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记者 于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