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烟花爆竹禁燃禁售“零容忍”

  春节临近,为全面落实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开展多维度、全覆盖、持续性地排查与宣传,做好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及预防工作,确保禁燃禁售工作真正落实地、见实效。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的要求以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的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制定《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指导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属地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积极配合公安、应急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围绕“三个加大”进行,力求从根源上消除烟花爆竹销售行为,确保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真正落实地、见实效。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超市、酒店、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及时依法告知公安、应急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处理。春节前及春节期间,特别是大年三十、初五、正月十五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力度,配合公安、应急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集中开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在春节前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工作,采取向各类市场主体发放“禁燃禁售倡议书”、签署“禁燃禁售承诺书”、悬挂禁放横幅标语、在各类市场张贴告知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媒介广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加大考核问责。根据市委、市政府禁燃禁售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安排,市市场监管局督导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通报,履职不力的严格问责追究。

  目前,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在2021年注册的全市50家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名单,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重要时间节点增加检查频次,实现检查范围最大化。(记者 刘 芳)


  • 编辑:郭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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