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起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全盟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阿拉善盟查处的9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阿拉善盟卫健委原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赵晓红(公务员)醉驾问题。2021年4月4日,赵晓红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即时乙醇浓度为131.0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4月30日,赵晓红因危险驾驶罪被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1年6月,赵晓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阿拉善盟委统战部工作人员付俊义酒驾问题。2021年2月8日,付俊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呼气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2月9日,阿左旗公安机关对付俊义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付俊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阿拉善盟卫健委工作人员阿拉腾松布尔酒驾问题。2021年4月16日,阿拉腾松布尔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呼气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4月19日,阿左旗公安机关对阿拉腾松布尔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阿拉腾松布尔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孪井滩黄河高扬程灌溉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李波酒驾问题。2021年1月10日,李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即时乙醇浓度为71.41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月12日,阿左旗公安机关对李波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李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阿左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工作人员郭志林(事业编制)醉驾问题。2020年10月7日,郭志林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即时乙醇浓度为25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16日,郭志林因危险驾驶罪被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1500元。2021年5月,郭志林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六、阿右旗巴彦高勒苏木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桑斯尔醉驾问题。2021年1月19日,桑斯尔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其血液中即时乙醇浓度为116.19mg/100ml。2021年2月4日,桑斯尔因危险驾驶罪被阿右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21年3月,桑斯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七、阿右旗乌兰牧骑工作人员刘剑(事业编制)醉驾问题。2021年2月16日,刘剑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其血液中即时乙醇浓度为154.7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19日,刘剑因危险驾驶罪被阿右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21年4月,刘剑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八、额济纳旗马鬃山苏木苏海布拉格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嘎查达哈斯布音醉驾问题。2020年11月6日,哈斯布音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在被办案民警抓获后辱骂、殴打执行公务的警务人员。经鉴定,其血液中即时乙醇浓度为268.9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2月3日,哈斯布音因妨害公务罪被额济纳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2021年2月,哈斯布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九、额济纳旗草原工作站工作人员敖云达来酒驾问题。2020年1月21日,敖云达来驾驶机动车前往车管所补办驾驶证时,被民警发现其疑似饮酒驾车。经检测其呼气酒精含量为26.7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1月22日,额济纳旗公安机关对敖云达来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敖云达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