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2021年8月开始,我区公安机关在沿黄地区组织实施为期一年的“保卫黄河2021”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污染环境、危害高质量发展的犯罪活动。
专项打击行动以重点天然林保护区、土地沙化区等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黄河干支流区域非法采石、采砂、采矿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专项打击行动以打击污染水体、土壤环境违法犯罪为重点,严厉打击向黄河干支流、乌梁素海等重点部位非法倾倒、排放废水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等犯罪活动。针对河套平原等沿黄重点农产品生产区,严厉打击非法排污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犯罪活动,保障耕地安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此外,专项打击行动围绕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加大对侵犯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沿黄地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严厉打击制售假农资以及非法添加、制售死禽畜肉等突出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以保护黄河文化为出发点,依法严厉打击盗掘、盗窃、非法交易文物等犯罪行为。
据了解,自治区公安厅“保卫黄河办”已发现相关线索565条,将部署有关盟市公安机关开展核查。构成刑事案件的,依法严厉查处;需要行政处罚的,及时移送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切实做到不枉不纵、不遗不漏。(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