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似明灯,照亮前行的路。6月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街街道党工委、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健康街道党工委、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党委、通辽市卫健委党委、赤峰市敖汉旗萨力巴乡党委、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党委、乌海电业局党委、呼和浩特海关党委、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等多个地区和单位分别举行了庄重简朴的仪式,向符合条件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一枚小小的纪念章,承载的是光荣与梦想、责任与激励。在颁发现场,老党员们捧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爱不释手,仔细端详,纷纷表示,通过颁发纪念章,深切感受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更加增强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今后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接续奋斗、勇担使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今年,中央首次向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全区县级党委和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将通过召开有关会议、举行庄重简朴的仪式、上门颁发、走访慰问等形式向党员颁发纪念章,纪念章颁发工作将贯穿六月,我区将有7万余名符合条件的老党员在7月1日前获颁纪念章。(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及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