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们在取快递
不少快递都是塑料包装
“服务员,麻烦拿个餐盒和塑料袋,我要打包。”10月15日中午,在位于新华大街的丰园饭店,记者看到,不少市民在结账后向服务员索要塑料餐盒和塑料袋,打包带走吃剩的食物。对于不少市民来说,吃剩的饭菜用塑料袋打包成为一种习惯,但这种习惯未来可能因为饭店无法提供塑料餐盒和打包塑料袋而改变。记者10月15日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按照我区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年底前,我区餐饮行业将全面告别塑料吸管,呼和浩特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分三个阶段治理塑料污染
10月15日上午,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塑料污染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何杰对我区今年7月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作了简要通报。
据介绍,我区将按照国家要求,分三个时间段完成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目标。第一阶段是2020年,我区将在部分盟市、领域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二阶段是2022年,我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第三阶段是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区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何杰表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既要靠各级政府部门大力推进,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多方支持。希望能够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使塑料污染防治深入人心。
产销用全方位禁止和限制
何杰表示,我区《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施策。
据何杰介绍,在生产和销售环节,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的塑料制品,禁止生产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的塑料制品。全区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今年年底,全区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市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呼和浩特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5年底,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全区所有宾馆、酒店、旅店、民宿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推进破解“视觉污染”
10月15日上午,在呼和浩特市一所中学的校园内,记者看到,校门口设有学生快递领取处,2个8层的架子上,放着各式各样的邮件,其中不少是用塑料袋包装的。即便外面是用纸箱,为了防止物品摔坏震碎,纸箱里面也填充了不少塑料制品,例如充气塑料袋、空气塑料膜等。学生们熟练地拆开快递,将包裹里的小件物品带走,大量的包装垃圾被丢弃。据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办公室的数据显示,呼和浩特市每天产生生活垃圾2000多吨,其中包括大量的“白色污染”。
随着城市发展壮大,以塑料袋为代表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带来的“白色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丢弃的废旧塑料制品不仅影响市容和自然景观,产生“视觉污染”,而且难以降解,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对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处负责人、一级调研员赵福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白色污染是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污染范围广、治理难度大。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赵福全表示:“最新颁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明确规定‘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明确了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了法律的效力。下一步,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严格依法治理塑料污染,严厉查处违反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的违法行为。与此同时,我们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环境监管和环境综合执法,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的督导检查。新颁布的固废法已经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也明确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承担本地区塑料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会同发展改革委对各盟市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塑料污染治理问题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对盟市的考核和问责。”
产业调整路在何方
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各大商场走访发现,目前呼和浩特市大量的奶茶店等餐饮场所仍以提供塑料吸管为主。“禁塑令”开始实施以后,这些餐饮场所将何去何从?“如果国家有政策,我们肯定要遵守,市场也肯定会出现替代品。”一家全国知名连锁餐饮企业的张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她所在的企业在其他省份已经有所动作,将塑料吸管换成纸质吸管,但在呼和浩特市尚未落实。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看到,今年1~6月,我区规模以上工业塑料制品产量为2.13万吨,仅占全国产能的0.067%。本次禁限政策,将矛头指向了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由此可见,未来,全区的塑料制品制造业势必进入调整,不可降解产能收缩,可降解及替代品产能布局应当加速。
何杰表示,为了方便群众生活,我区将多措并举推广应用替代品,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品。在农产品主产区,开展规模化可降解地膜试点。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由此可见,可降解和替代品领域,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监管仍需落实到位
政策已经出台,如何对列入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采取监管措施?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一级调研员哈斯巴根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重大决策部署,我区将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组织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塑料购物袋、农用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行为。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
在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方面,我区将督促生产企业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产品标准等规定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促经营企业严格执行“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的规定,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杜绝禁止销售的塑料产品进入市场。
此外,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餐饮行业禁限塑的监督管理,限期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配合推动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文·摄影/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王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