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20号公告,公告内容为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规定,经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2021年12月26日23时30分起,将满洲里市南区街道、东山街道、兴华街道、北区街道、扎赉诺尔区第一街道、第二街道、第三街道、第四街道、第五街道、灵泉镇调整为低风险地区。调整后满洲里市(含扎赉诺尔区)全域均为低风险地区。 编辑: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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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27日电(李国栋)12月27日,“中国网事·感动内蒙古”2021网络人物评选揭晓了十大年度网络人物。同时,主办方为获奖者颁奖。 “中国网事·感动内蒙古”2021年度网络人物。新华网发(侯乐摄) “中国网事·感动内蒙古”2021十大年度网络人物有:身残志坚的励志女作家康枝英、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民警倪宝君、化石保护和传播的基层践行者王军有、守护绿色艰苦创业的“巾帼新农人”姜志华、6年义务为村里修路的花甲“老愚公”刘川文、退休后仍坚守疾控一线的防疫人孙加业、带领村民奔小康打造“网红村”的村支书李恒彪、挽救上千患者生命的草原医者吴日乐、15年如一日热心公益事业的牧民扎拉古尔清夫妇、驰援河南特大暴雨抗洪抢险保供电先进个人王子恩。 国网蒙东信通公司网络安全技术中心、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义工联合会获得“中国网事·感动内蒙古”2021网络人物评选最受关注集体。王董亮、王磊、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等三位(组)获得“中国网事·感动内蒙古”2021网络人物评选年度网络人物提名。 “中国网事·感动内蒙古”2021网络人物评选自2021年3月1日启动,主办方共收到247人(组)报名申请,经初选确定了50名候选人(组)。12月13日至12月24日,通过线上公众投票和专家线下评审的方式,评选出了十大年度网络人物、最受关注集体和三个年度网络人物提名。他们是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赤峰市等12盟市各行各业的“平凡英雄”,用不平凡的大爱、坚守和信念温暖了网络,感动了生活。 “中国网事·感动内蒙古”2021网络人物评选由新华网内蒙古分公司承办,是内蒙古自治区首个以基层普通人物为报道和评选对象,由新华网走访基层挖掘感人故事,不同机构推荐候选人,发动网民通过线上投票,专家线下评选并举行年度颁奖的公益品牌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五届。 “中国网事·感动内蒙古”2021网络人物评选由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燕谷坊生态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赞助。 编辑:孟捷
12月23日,2021年全国跆拳道精英赛在江苏省无锡市太湖国际博览中心收官。最终经过激烈争夺,内蒙古运动员夺得1金1银。 据了解,本次比赛为期3天,参赛选手主要是十四运决赛运动员及2021年全国积分排名各级别前16名运动员,其中,内蒙古队共派出4名运动员参加了4个级别的争夺。最终经过循环赛制的激烈争夺,王真获得男子-87公斤级冠军;王欢获得女子+73公斤级第二名;徐强获得男子+87公斤级第五名;刘文静获得女子-73公斤级第五名。(记者 许婷) 编辑:孟捷
内蒙古新闻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见习记者马芳)12月24日,内蒙古作家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内蒙古美术家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内蒙古戏剧家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呼和浩特闭幕。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代表们纷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广大文学、美术、戏剧工作者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力开创文学、美术、戏剧事业新局面。3家协会分别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机构,满全当选为内蒙古作家协会第九届主席团主席,安宁等12人当选为副主席;董从民当选为内蒙古美术家协会第十届主席团主席,于江等12人当选为副主席;孙志忠当选为内蒙古戏剧家协会第八届主席团主席,王秀琴等12人当选为副主席。 五年来,我区文学、美术和戏剧事业飞速发展,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蓬勃景象,精品佳作不断涌现,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引领作用更加突出,为自治区文艺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了积极贡献。 编辑:孟捷
内蒙古新闻网讯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日前向社会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并结合自治区执法工作实际设定了生态环境“免罚清单”,对6个方面15种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和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免罚清单”自2022年1月14日起施行。 “免罚清单”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遵循过罚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对常见的建设项目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辐射污染防治、环境信息公开等6个方面能够及时纠正并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如未依法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排污登记表,经责令改正后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备案的;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污染物超标倍数在0.1倍以下,责令限期改正后按时改正,并经监测达标排放的;未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2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等情形不予行政处罚。 据了解,“免罚清单”并不意味着“免责清单”,《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严格界定了“罚”与“不罚”的标准,使“免罚清单”做到赏罚分明,并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在对当事人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包含对当事人的教育。通过批评教育、指导帮扶等措施,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促进生产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倒逼执法部门不断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 “免罚清单”的发布是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在生态环境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助力优化内蒙古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一方面发挥企业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主动守法,为市场主体特别是初创企业提供了及时纠错的机会,体现了行政执法的温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统一执法尺度,提高执法效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李俊伟) 编辑:孟捷
内蒙古新闻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张慧玲)12月23日,自治区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会议就《条例》的制定做了总结介绍,相关厅局回答了现场记者的提问。 2021年11月16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该《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区迈入地下水依法严格管理的新阶段。 就下一步如何落实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自治区水利厅将从5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两部条例落实见效。这5方面分别是: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严格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强化地下水分区管控,配合水利部完成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开展全区禁采区、限采区划定工作。突出农业用水管控这个重点,逐步建立水电联管机制。强化地下水取用水监管,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推进信息化监督管控。 编辑:孟捷
内蒙古新闻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赵曦)12月20日,全国首个“新时代雷锋精神消防救援实践基地”在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揭牌。 仪式上,相关部门领导为“新时代雷锋精神消防救援实践基地”“新时代雷锋精神消防救援大队示范岗”“新时代雷锋精神消防救援站示范岗”揭牌,雷锋杂志社为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赠送雷锋像。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开展“打造雷锋城,幸福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进街道、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机关,开展新时代雷锋精神共建共育共创活动,推进新时代雷锋精神实践共建共育共创融合体建设,激励社会各界群众深入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 编辑:孟捷
隆冬时节,北疆大地宁静祥和,内蒙古的山川、湖泊、草原、森林披上银装,等待着万物复苏的春天。 内蒙古地处祖国正北方,横跨“三北”、临近京津,地理位置特殊、生态地位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区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印发《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系统谋划“十四五”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治理工作,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水平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黄河流域内蒙古段是自治区重要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地区、重要经济带和经济主要增长极,也是人口主要集聚区、特色农业的种植区和工业的重点承载区,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其等五大沙漠在此交汇。 保卫母亲河、保护沿黄生态,责任如山,使命艰巨。 ——我区完成沿黄7盟市4005.1平方公里范围内无人机航测和人工踏查; ——1-11月,黄河流域35个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74.2%,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黄河干流9个考核断面水质全部为Ⅱ类; ——开展黄河干支流沿岸3公里范围内工矿企业、尾矿库以及沿黄盟市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共发现问题233个,已完成整改229个; ——深入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115个固体废物倾倒问题全部整治到位…… 这份稳稳的成绩单,展示出自治区保护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生态环境的决心和毅力,也为我区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增添了一抹亮色。 近日,随着气温逐渐降低,乌梁素海湿地迎来鸿雁、赤麻鸭等大批候鸟,呈现“飞鸟翔集、千鸣百啭”的景象,让寒冷静默的湖面增添生机。 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是内蒙古的三大淡水湖,它们就像三颗明珠镶嵌在这片土地上,是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经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一湖两海”,水质改善,湿地生态逐渐恢复,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今年,自治区指导帮助有关盟市科学编制呼伦湖、岱海、乌梁素海“十四五”治理规划(方案),制定印发《“一湖两海”等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建立健全调度督导工作机制,确保“一湖两海”治理工作逐渐走深走实,让“草原明珠”更加明亮璀璨。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今年,内蒙古在圆满完成阶段性目标的基础上,继续下大力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了碧空如洗,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全区推进实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10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14家,“散乱污”企业整治173家; 全区完成燃煤散烧整治11.56万户,包头市成功列入国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城市范围; 强化秸秆焚烧管控,今年春耕、秋收期间,全区共观测到秸秆焚烧火点2524个,较2020年减少10026个; 1—11月,全区优良天数比例88.7%,PM2.5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8%。 为了绿水清波,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推进地表水优良水体保护和不达标水体整治,定期开展全区断面水质监测和通报预警,发现问题督促有关盟市第一时间整改; 着力强化水污染源头防控,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现阶段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封堵及停排入河排污口149个; 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完成全区148个旗县级以上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基本建成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数据库; 1-11月,全区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64.2%,劣Ⅴ类水体比例5%,45个在用地市级水源地水质优良率82.2%。 为了百姓安康,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完成10.5万亩耕地安全利用任务、1.29万亩耕地严格管控任务和6个盟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初步排查及溯源分析工作;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将139个建设用地地块纳入土壤污染优先管控名录、407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严格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重点部位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利用数字信息化手段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严格监管。 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绿色发展向“高”而行。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是我区坚持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实际行动,也为“十四五”时期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奋进新征程,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勇毅前行!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帅政) 编辑:孟捷
内蒙古新闻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晗)12月24日,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东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主题的第十六届东北法治论坛以视频形式在呼和浩特举办,本届论坛共评选出获奖论文60篇、优秀组织单位12个,6名专家学者作主旨演讲和交流发言。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作视频讲话。 张苏军对论坛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区域法治论坛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努力把全面依法治国的情况摸清、问题找准、对策提实,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服务。要充分发挥法治论坛的智库作用,紧紧围绕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这个发展大局,在法治“供给侧”持续发力,为国家战略顺利实施、东北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幸福安康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加强三省一区法学会之间的工作沟通、经验交流,深化区域内法学会的交流合作,不断创新理念、思路,把论坛办出新意、办出特色、办成精品。 据了解,东北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指导的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迄今已成功举办了十五届。论坛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把解决东北地区法治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实践特色,强调创新意识,促进成果转化,为助推东北地区高质量创新发展、推动区域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届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共同主办,自治区法学会承办,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法学会和全区12个盟市法学会设分会场。 编辑:孟捷